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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行风热线网络投诉须知

     尊敬的用户,欢迎您使用镇江市行风热线网络投诉。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的所有内容,当您点选同意键或使用本服务时,即视为您已仔细阅读本须知,同意接受所有规范并愿受其约束。
  一、受理范围
  本网站(http:// www.zjjfw.gov.cn)主要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部门行风建设各参评部门、人民满意基层站所创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投诉。
  二、办理程序
  网上投诉处理,实行统一受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办法。投诉人所反映的问题由市纠风办受理,经审核后按照转办程序转交有关参评部门(单位)调查处理,办理单位会及时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向投诉人反馈办理情况。
  三、办理时限
  一般问题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复杂问题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情节复杂、需多个部门(单位)参与的问题办理时限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四、注意事项
  1、投诉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互联网及社会公德的有关规定,不得包含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和淫秽的信息资料。违规的内容网站管理人员有权删除。
  2、投诉时要选择准确的投诉对象,语言要文明规范,时间、地点、涉及人员等要交代明确,叙述问题要准确清楚、详尽具体;投诉前请注意查看各单位的机构职能,以免因选择投诉对象错误而延误问题的及时解决。
  3、投诉内容必须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诽谤、诬告、陷害他人。因投诉内容失实、利用投诉举报进行人身攻击等原因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投诉人自行承担。
  4、提倡署实名投诉,为便于调查处理及反馈投诉结果,请提供真实准确的姓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用户个人资料,该资料不对社会公开。
  5、在您填写投诉件之前,请先浏览已公示的投诉,避免同一类的问题重复投诉;原则上一次投诉只限反映一个问题;对同一用户在办理时限内的重复投诉,本站只作一次答复。
  6、因调查处理的需要,我们将把您的联系方式提供给参评部门(单位),他们会跟您联系了解具体情况;各参评部门(单位)将做好保密工作,不会向其他不涉及调查处理的人员透露。
  7、对投诉对象打击报复投诉人的,一经查实,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各参评部门(单位)违反本站保密规定,侵害举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可向本站投诉举报。
  8、以下投诉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入处理程序:
  (1)需要展开具体调查和处理,但投诉人姓名、联系方法填写不完整或不真实的投诉;
  (2)内容不完整、表述不清楚,导致无法回答或开展调查的投诉;
  (3)同一投诉人在规定办理时效内多次提交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投诉;
  (4)不属于以上参评部门(单位)职权范围内,或无法通过本站处理程序进行处理或得到解决的问题。
  9、涉法涉诉问题,请按照国家法规规定,向有权处理的部门反映,本站不予受理。
  五、其他
  1、网上投诉只是反映问题的一种途径,您也可拨打0511-84421489的举报电话进行投诉。重大问题还可以通过邮寄信件形式投诉反映。通信地址:镇江市正东路148号(邮编:212001)。
  2、本站可以在事先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修改本须知的内容。
  3、本须知的解释权归镇江市人民政府纠风办公室。
  如您确认已熟知并接受以上内容,请继续完成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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